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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關: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標???????題: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等三個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孟政辦〔2023〕2號
          發布時間: 2023年02月02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等三個應急預案的通知


          孟政辦〔2023〕2號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等三個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月18日


          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升安全風險隱患防范化解能力,科學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焦作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焦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的死亡(包括失蹤),或者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和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協調聯動,共同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市政府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資源支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救援合力。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健全快速反應、聯動協調的工作機制,高效有序處置生產安全事故。

          5.依法依規,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推進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科技支撐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承擔,由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組成,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方針政策,承擔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決策、指導、協調等工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安委會主任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市安委會常務副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擔任。

          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人武部、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科技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運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市供銷社、市公路發展中心、孟州河務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委編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融媒體中心、市煙草局、郵政公司、國網孟州市供電公司、焦作銀保監分局孟州監管組、石油公司,各鄉鎮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視情況成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信息輿情組、善后處置組、技術資料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氣象組、專家組等10個工作組。

          (三)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委、市政府指定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鄉鎮辦事處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負責指導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指揮、協調、保障工作,組織做好隊伍、裝備、物資等保障工作,參照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現場指揮部工作組,保障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上下銜接、協調一致。根據現場需要,可增設氣象監測等其他小組。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運局、市住建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參加。負責事故信息報告、救援隊伍調集、較大事項協調等。

          2.搶險救援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分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相關單位、有關專家、專業搶險救援隊等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

          3.醫療救治組:由市衛健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加。負責調集醫療隊伍、醫療物資和裝備、救治傷員等。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武警孟州中隊、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相關部門、涉事單位等參加。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維護、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社會治安等。

          5.信息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委網信辦、市融媒體中心、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涉事單位等參加。負責新聞發布和輿情監測、預警、報告處置等。

          6.善后處置組: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牽頭。負責協調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7.技術資料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專家、技術人員等,調用相關資料等。

          8.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牽頭。負責應急救援中電力、能源、交通、裝備、物資等支持保障工作。

          9.環境氣象組:由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市氣象局參加。負責指導協調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故次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和氣象條件監測。

          10.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解決搶險救援中出現的重大技術難題。

          三、預防、監測與預警

          (一)預防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要針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評估,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二)監測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要組織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對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重大風險進行分級監控,及時匯總分析事故隱患和預警信息,必要時組織會商評估,對重大隱患立即采取處置措施。

          (三)預警

          1.預警分級

          可預警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I級預警(紅色預警):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態仍在蔓延。

          II級預警(橙色預警):情況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Ⅲ級預警(黃色預警):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Ⅳ級預警(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故隱患仍然存在。

          2.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預警區域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受災情況、預防預警措施、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進入預警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3.預警方式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相關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收結果。

          4.預警解除

          當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危害的隱患或影響已經徹底消失或受控,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發布預警解除信息。預警解除信息的發布和解除方式有電話通知、網絡信息群發等形式。

          四、事故分級和響應原則

          (一)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二)響應原則

          1.響應分級

          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三級:I級、II級、III級。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為Ⅰ級應急響應,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啟動。

          (2)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或事態發展有擴大趨勢,或應事發地鄉鎮辦事處請求,為II級應急響應,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簽發啟動。

          (3)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楚,需要應急指揮部出面指導協調的,為III級應急響應,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簽發啟動。

          2.應對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應立即采取措施并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孟州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在焦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先期處置。

          (2)初判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啟動II級應急響應,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應對,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具體實施。

          (3)初判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楚,啟動III級應急響應,由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應急力量組織應對。

          五、響應行動

          (一)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程序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于1小時內向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2)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并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方式

          (1)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狀態、傷亡情況、事發單位或發生地基本情況、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事發現場指揮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各單位對突發事件全面情況不清楚的,應先報已掌握主要情況,隨后補報詳細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詳細情況為借口延緩報送時間。

          (2)事故信息報告可采取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值班會商系統等方式。通過傳真和電子信箱報告事件信息后必須電話確認。各級接收和上報事件信息必須認真進行登記存檔,以備調查核實。

          (二)先期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自救互救,迅速開展應急處置。處置內容主要包括: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積極救治受傷人員,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加強個人防護。

          事發單位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與要求,向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范圍的,及時將險情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2)事發地的村(居)委會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等組織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3)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傷人員,搜尋、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4)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在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對事故進行先期處置。

          (5)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調用必要的交通工具,優先轉移高危區域群眾和老弱病殘孤幼人員,落實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脆弱群體的“一對一”轉移避險措施。

          (三)分級響應

          1.I級響應行動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報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相關副指揮長及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經指揮長同意成立現場指揮部,視情況設立現場工作組,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II級響應行動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II級應急響應。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及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經常務副指揮長同意成立現場指揮部或工作組,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響應行動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楚,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按照相應的預案進行應急處置,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事故處置牽頭部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加強與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溝通協調。若事件本身較敏感,或事態發展有擴大趨勢,或應事發地鄉鎮辦事處請求,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啟動III級應急響應。

          (四)搶險救援

          現場指揮部協調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時組織事發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制定搶險救援方案,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故態勢,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五)緊急醫學救援

          現場指揮部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組織開展事故傷員醫療救治、心理干預等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協調衛生健康部門組織派遣醫療衛生專家和應急隊伍。

          (六)治安管理及公眾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協調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受威脅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受威脅人員。

          (七)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會同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對現場情況進行科學評估。各有關單位要為現場救援人員配備相應防護裝備,采取防護措施,保障現場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

          (八)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門要快速反應,根據職責做好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快講事實、重講態度、慎講原因、多講措施”的原則,統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態勢和處置工作信息。

          2.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吹風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以及運用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手機短信等官方信息平臺發布信息,具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加強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九)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風險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報請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十)調查評估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有關部門要組織調查事故的發生原因和經過,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六、后期處置

          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故單位及善后處置組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家屬安撫、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資金和物資調撥、保險理賠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為事故善后處置工作提供政策、資金及物資扶持。

          現場指揮部要總結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救援工作改進建議,完成救援總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并同時抄送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生產經營單位要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七、應急保障

          (一)隊伍裝備保障

          1.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建設管理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

          2.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

          (二)專家技術保障

          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事故處置決策提供咨詢、指導意見。

          (三)物資資金保障

          1.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各生產經營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保險業務。

          2.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將應急物資清單報送市應急指揮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匯總應急物資品種及數量。事故狀態下,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市應急指揮部的調撥指令。

          (四)通信信息保障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網絡、重大危險源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報送、發布等格式和程序。

          (五)醫療救護保障

          市衛健委、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人員、藥物、設備,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開設特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

          八、預案管理

          (一)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及時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二)宣傳和培訓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宣傳,加強對本地、本部門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從業人員的培訓。

          1.各鄉鎮辦事處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有處置突發事故職責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3.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掌握風險防范技能和事故應急措施。

          (三)應急演練

          各鄉鎮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鄉鎮辦事處以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2.鄉鎮辦事處應當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與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3.生產經營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九、表彰與責任追究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對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及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

          ??????2.孟州市安全生產應急常用部門聯系方式

          ??????3.孟州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4.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5.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專家組名單

          ??????7.企業風險分布圖及應急力量分布圖

          附件1-附件7.pdf


          孟州市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效預防和控制工貿行業事故,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河南省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焦作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焦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死亡(包括失蹤),或者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工貿行業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和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協調聯動,共同做好工貿行業事故應對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市政府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資源支持工貿行業事故應對工作。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救援合力。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健全快速反應、聯動協調的工作機制,高效有序處置工貿行業事故。

          5.依法依規,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推進工貿行業事故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提高工貿行業事故應對的科技支撐能力。

          (五)事故風險分析

          1.行業概況

          我市工貿企業共計453家。建材企業62家、機械制造企業95家、紡織企業1家、輕工企業294家,其它企業1家。

          2.風險分析

          (1)能引發較大以上事故的危險類型分析

          冶金、建材、有色等工貿行業事故引發因素眾多,易引發的事故類型包括:爐體垮塌事故,煤粉、棉塵、木塵等爆炸事故,鋼水、鐵水爆炸噴濺事故,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氣體火災爆炸事故,氣體泄漏中毒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事故等。

          (2)可能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分析

          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一般多含有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甲烷(沼氣)等氣體,其中以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為主的窒息性氣體尤為突出。有限空間作業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易造成缺氧、中毒窒息,且空氣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易造成較大以上事故。

          高溫鐵水、鋼水對現場工人始終具有燙傷、燒傷的危險,且其遇水、遇濕可發生爆炸。冶煉過程產生溫度很高的廢渣,高溫廢渣遇水、遇濕也會發生爆炸。冶煉過程還會產生轉爐煤氣,主要成分為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為高毒類物質,如發生泄漏易引發急性中毒事故。此外,棉塵、木塵等也極易引發爆炸火災事故。

          工貿行業使用的液氨構成重大危險源,由于在生產、儲存過程中人為的誤操作、超壓、超溫,設備故障、腐蝕等因素極易造成泄漏。如果大量泄漏,在空間濃度達到15%~28%,遇到著火源會發生爆炸;液氨高濃度吸入可使神經系統興奮增強,引起痙攣,甚至呼吸停止而導致死亡,因此液氨泄露極易造成突發性重大事故。

          工貿行業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由于在使用、儲存過程中,安全管理重視不夠、管理知識欠缺、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以及人為的誤操作,造成超壓、超溫、泄漏等,形成較大安全隱患,極易造成突發性重大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工貿行業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為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承擔,由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組成,承擔工貿行業事故應對的決策、指導、協調等工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安委會主任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市安委會常務副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擔任。

          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人武部、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科技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運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市供銷社、市公路發展中心、孟州河務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委編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融媒體中心、市煙草局、郵政公司、國網孟州市供電公司、焦作銀保監分局孟州監管組、石油公司,各鄉鎮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視情況成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信息輿情組、善后處置組、技術資料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氣象組、專家組等10個工作組。

          (三)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委、市政府指定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鄉鎮辦事處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負責指導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指揮、協調、保障工作,組織做好隊伍、裝備、物資等保障工作,參照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現場指揮部工作組,保障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上下銜接、協調一致。根據現場需要,可增設氣象監測等其他小組。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運局、市住建局、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參加。負責事故信息報告、救援隊伍調集、較大事項協調等。

          2.搶險救援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分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相關單位、有關專家、專業搶險救援隊等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

          3.醫療救治組:由市衛健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加。負責調集醫療隊伍、醫療物資和裝備、救治傷員等。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武警孟州中隊、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相關部門、涉事單位等參加。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維護、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社會治安等。

          5.信息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委網信辦、市融媒體中心和涉事鄉鎮辦事處、涉事單位等參加。負責新聞發布和輿情監測、預警、報告處置等。

          6.善后處置組: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牽頭。負責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7.技術資料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專家、技術人員等,調用相關資料等。

          8.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牽頭。負責應急救援中電力、能源、交通、裝備、物資等支持保障工作。

          9.環境氣象組:由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市氣象局參加。負責指導協調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故次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和氣象條件監測。

          10.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對搶險救援進行指導,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解決搶險救援中出現的重大技術難題。

          三、預防、監測與預警

          (一)預防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要針對工貿行業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評估,制定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本單位工貿行業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二)監測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要組織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對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進行分級監控,及時匯總分析事故隱患和預警信息,必要時組織會商評估,對重大隱患立即采取處置措施。

          (三)預警

          1.預警分級

          按照工貿行業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I級預警(紅色預警):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態仍在蔓延。

          II級預警(橙色預警):情況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Ⅲ級預警(黃色預警):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Ⅳ級預警(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事故的;或事故已經發生,事故隱患仍然存在。

          2.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預警區域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受災情況、預防預警措施、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進入預警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3.預警方式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相關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收結果。

          4.預警解除

          當工貿行業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危害的隱患或影響已經徹底消失或受控,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發布預警解除信息。預警解除信息的發布和解除方式有電話通知、網絡信息群發等形式。

          四、事故分級和響應原則

          (一)工貿行業事故分級標準

          根據工貿行業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貿行業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二)響應原則

          1.響應分級標準

          市級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三級:I級、II級、III級。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工貿行業事故,為Ⅰ級應急響應。

          (2)發生一般工貿行業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或事態發展有擴大趨勢,或應鄉鎮辦事處請求,為II級應急響應。

          (3)發生一般工貿行業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楚,需要應急管理部門出面指導協調的,為III級應急響應。

          2.應對原則

          工貿行業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事發地鄉鎮辦事處要立即采取措施并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及以上工貿行業事故,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孟州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在焦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先期處置。

          (2)初判發生一般工貿行業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啟動II級應急響應,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應對,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具體實施。

          (3)初判發生一般工貿行業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楚,啟動III級應急響應,由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應急力量組織應對。

          五、響應行動

          (一)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程序

          (1)工貿行業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于1小時內向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2)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并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方式

          (1)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狀態、傷亡情況、事發單位或發生地基本情況、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事發現場指揮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

          各單位對突發事件全面情況不清楚的,應先報已掌握主要情況,隨后補報詳細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詳細情況為借口延緩報送時間。

          (2)事故信息報告可采取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值班會商系統等方式。通過傳真和電子信箱報告事件信息后必須電話確認。各級接收和上報事故信息必須認真進行登記存檔,以備調查核實。

          (二)先期處置

          (1)工貿行業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自救互救,迅速開展應急處置。處置內容主要包括: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積極救治受傷人員,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加強個人防護。

          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與要求,向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范圍的,及時將險情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2)事發地的村(居)委會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等組織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3)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應當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傷人員,搜尋、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4)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在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對事故進行先期處置。

          (5)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調用必要的交通工具,優先轉移高危區域群眾和老弱病殘孤幼人員,落實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脆弱群體的“一對一”轉移避險措施。

          (三)分級響應

          發生在本市范圍內的工貿行業事故,如果不具有擴散性,也無需進行人員搶救、環境及財產保護的,可不必全面啟動應急預案,直接進入善后處理和調查處理程序。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工貿行業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進行應對。

          1.I級響應行動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工貿行業事故,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相關副指揮長及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經指揮長同意成立現場指揮部,視情況設立工作組,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II級響應行動

          發生一般工貿行業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II級應急響應。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及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經指揮長同意成立現場指揮部或工作組,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響應行動

          發生一般工貿行業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楚,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按照相應的預案進行應急處置,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事故處置牽頭部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加強與事發地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溝通協調,必要時給予指導支持,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視情況啟動III級應急響應。

          (四)搶險救援

          現場指揮部協調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時組織事發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制定搶險救援方案,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故態勢,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按照工貿行業事故處置工作需要,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五)緊急醫學救援

          現場指揮部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組織開展事故傷員醫療救治、心理干預等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協調衛生健康部門組織派遣醫療衛生專家和應急隊伍。

          (六)治安管理及公眾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協調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受威脅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受威脅人員。

          (七)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會同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對現場情況進行科學評估。各有關單位要為現場救援人員配備相應防護裝備,采取防護措施,保障現場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

          (八)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工貿行業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門要快速反應,根據職責做好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快講事實、重講態度、慎講原因、多講措施”的原則,統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態勢和處置工作信息。

          (2)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吹風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以及運用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手機短信等官方信息平臺發布信息,具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應加強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九)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風險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報請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十)調查評估

          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有關部門要組織調查事故的發生原因和經過,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六、后期處置

          (1)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故單位及善后處置組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資金和物資調撥、保險理賠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為事故善后處置工作提供政策、資金及物資扶持。

          (2)現場指揮部要總結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救援工作改進建議,完成救援總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并同時抄送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3)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生產經營單位要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工貿行業事故的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七、應急保障

          (一)隊伍裝備保障

          (1)工貿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建設管理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可能發生的工貿行業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

          (2)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

          (二)專家技術保障

          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工貿行業事故處置決策提供咨詢、指導意見。

          (三)物資資金保障

          (1)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各生產經營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保險業務。

          (2)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將應急物資清單報送市應急指揮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匯總應急物資品種及數量。事故狀態下,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市應急指揮部的調撥指令。

          (四)通信信息保障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通信網絡、重大危險源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報送、發布等格式和程序。

          (五)醫療救護保障

          市衛健委、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人員、藥物、設備,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工貿行業事故的能力。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開設特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

          八、預案管理

          (一)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及時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二)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宣傳,加強對本地、本部門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從業人員的培訓。按照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九、表彰與責任追究

          對在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對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及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附件:1.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

          ??????2.工貿行業事故一般處置原則與要點(供參考)

          ??????3.工貿行業事故分級標準

          附件1-附件3.pdf


          孟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效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南省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響應辦法》《焦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焦作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孟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孟州市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輕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和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協調聯動,共同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市政府全面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資源支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救援合力。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和事發單位全面負責組織先期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軍隊和民兵預備役應急救援力量為突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健全快速反應、聯動協調的工作機制,高效有序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

          5.依法依規,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推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的科技支撐能力。

          (五)事故風險分析

          1.行業概況

          我市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6家,一般化工企業20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8家和40座加油站,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11家企業14處,其中三級重大危險源8家9處,四級重大危險源4家5處。

          危險化學品企業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苯、乙醇汽油、甲醇、天然氣等有毒或易燃易爆物品,涉及危險化工工藝主要有氧化工藝1種。

          2.風險分析

          (1)能引發事故的危險類型分析

          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因素眾多,易引發的事故類型包括: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泄漏導致的火災、爆炸和急性中毒。

          (2)可能發生的事故分析

          目前全市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苯、乙醇汽油、甲醇、天然氣等劇毒或易燃易爆物品,是全市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重點監管對象,其中火災、爆炸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市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使用企業,需重點防范其泄漏、火災、爆炸事故。

          使用及儲存液氨、苯、乙醇汽油、甲醇、天然氣等?;返钠髽I,重點防范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群死群傷事故。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可能發生交通事故,應當重點防范其次生災害的影響。主要包括:易燃液體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壓縮和液化氣體鋼瓶運輸車輛鋼瓶碰撞泄漏事故;危險化學品包裝袋破損引發火災、中毒事故;因泄漏導致的火災、爆炸及擴散導致周邊居民急性中毒事故;劇毒液體泄漏引發的中毒事故等。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為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承擔,由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組成,承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對的決策、指導、協調等工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孟州市應急管理局。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委、市政府指定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鄉鎮辦事處負責同志擔任。

          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人武部、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科技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運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市供銷社、市公路發展中心、孟州河務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委編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融媒體中心、市煙草局、郵政公司、國網孟州市供電公司、焦作銀保監分局孟州監管組、石油公司,各鄉鎮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視情況成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信息輿情組、善后處置組、技術資料組、后勤保障組、生態環境組、專家組等10個工作組。

          (三)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委、市政府指定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鄉鎮辦事處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負責指導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指揮、協調、保障工作,組織做好隊伍、裝備、物資等保障工作,參照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現場指揮部工作組,保障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上下銜接、協調一致。根據現場需要,可增設氣象監測等其他小組。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運局、市住建局、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等參加。負責事故信息報告、救援隊伍調集、較大事項協調等。

          2.搶險救援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分局、市衛健委、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單位以及有關專家、專業搶險救援隊等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

          3.醫療救治組:由市衛健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加。負責調集醫療隊伍、醫療物資和裝備、救治傷員等。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人武部、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基層組織相關部門、事發單位等參加。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維護、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社會治安等。

          5.信息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科技工信局、市融媒體中心、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單位等參加。負責新聞發布和輿情監測、預警、報告處置等。

          6.善后處置組: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牽頭,負責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7.技術資料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專家、技術人員等,調用相關資料等。

          8.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牽頭,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單位以及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等單位以及國網孟州市供電公司參加。負責應急救援中電力、能源、交通、裝備、物資等支持保障工作。

          9.生態環境組:由生態環境分局牽頭。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技術指導、協調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單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0.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抽調專家組成。負責對搶險救援進行指導,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解決搶險救援中出現的重大技術難題。

          11.氣象監測組:由市氣象局牽頭。負責氣象條件監測。

          三、預防、監測與預警

          (一)預防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鄉鎮辦事處要針對本轄區、本行業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評估,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二)監測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鄉鎮辦事處要組織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對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進行分級監控,及時匯總分析事故隱患和預警信息,必要時組織會商評估,對重大隱患立即采取處置措施。

          (三)預警

          1.預警分級

          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Ⅰ級預警(紅色預警):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者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或者事故已經發生,事態仍在蔓延。

          Ⅱ級預警(橙色預警):情況緊急,可能發生或者引發重大事故的;或者事故已經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Ⅲ級預警(黃色預警):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者引發較大事故的;或者事故已經發生,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Ⅳ級預警(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一般事故的;或者事故已經發生,事故隱患仍然存在。

          2.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預警區域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受災情況、預防預警措施、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進入預警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3.預警方式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相關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應當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收結果。

          四、分級標準和響應原則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級標準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二)響應原則

          1.響應分級標準

          市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三級:I級、II級、III級。

          (1)發生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I級應急響應。

          (2)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但事件本身較敏感,或者事態發展有擴大趨勢,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II級應急響應。

          (3)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原因清楚、結果明確,未發生人員傷亡,由事故處置牽頭部門視情況決定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III級應急響應。

          2.應對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并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及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啟動I級應急響應,孟州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在焦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事故先期處置。

          (2)初判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且事件本身較敏感,啟動II級應急響應,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應對,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具體實施。

          (3)初判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且事件結果比較清晰,啟動III級應急響應,由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應急力量組織應對。

          五、響應行動

          (一)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程序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于1小時內向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2.市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并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方式

          1.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狀態、傷亡情況、事發單位或者發生地基本情況、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事發現場指揮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各單位對突發事件全面情況不清楚的,應當先報已掌握主要情況,隨后補報詳細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詳細情況為借口延緩報送時間。

          2.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報告可采取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值班會商系統、單兵音視頻等方式。通過傳真和電子信箱報告事件信息后必須電話確認。各級接收和上報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必須認真進行登記存檔,以備調查核實。

          (二)先期處置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自救互救,迅速開展應急處置。處置內容主要包括: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積極救治受傷人員,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加強個人防護。

          事發單位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與要求,向事發地政府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單位報告。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范圍的,及時將險情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2)事發地的居(村)委會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等組織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3)事發地鄉鎮辦事處應當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傷人員,搜尋、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4)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在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置。

          (5)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調用必要的交通工具,優先轉移高危區域群眾和老弱病殘孤幼人員,落實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脆弱群體的“一對一”轉移避險措施。

          (三)分級響應

          發生在本市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如果不具有擴散性,也無需進行人員搶救、環境及財產保護的,可不必全面啟動應急預案,直接進入善后處理和調查處理程序。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進行應對。

          1.I級響應行動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一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相關副指揮長及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經指揮長同意成立現場指揮部,按照預案設立工作組,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成員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II級響應行動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二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及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經副指揮長同意成立現場指揮部和工作組,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成員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響應行動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相應的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事故處置牽頭部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加強與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市有關部門(單位)的溝通與協調。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及時了解、掌握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附近鄉鎮辦事處和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增援準備。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必要時派遣工作組、專家組趕赴現場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四)搶險救援

          現場指揮部(工作組、專家組)協調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事發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故態勢,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工作需要,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7.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8.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9.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10.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時,要堅持專業處置的原則,充分聽取專家組對突發事件處置方案、處置辦法、恢復方案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參考專家意見形成科學有效的決策方案,必要時可請專家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五)緊急醫學救援

          現場指揮部(工作組)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組織開展事故傷員醫療救治、心理干預等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協調衛生健康部門組織派遣醫療衛生專家和應急隊伍進行醫療救治或者專家會診。

          (六)治安管理及公眾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工作組)根據需要協調、指導事發地鄉鎮辦事處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受威脅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受威脅人員。

          (七)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工作組)會同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對現場情況進行科學評估。各有關單位要為現場救援人員配備相應防護裝備,采取防護措施,保障現場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指揮部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在現場風險降低,能夠確?,F場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下,繼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八)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門要快速反應,根據職責做好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快講事實、重講態度、慎講原因、多講措施”的原則,統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態勢和處置工作信息。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

          2.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吹風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以及運用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手機短信等官方信息平臺發布信息,具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加強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未經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原因、傷亡數字、責任追究等有關事故處置工作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事故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九)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風險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報請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或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十)調查評估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有關部門要組織調查事故的發生原因和經過,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市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具體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后期處置

          1.事發地鄉鎮辦事處、事發單位及善后處置組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資金和物資調撥、保險理賠等。

          2.現場指揮部(工作組)要總結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救援工作改進建議,完成救援總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并同時抄送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3.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七、應急保障

          (一)隊伍裝備保障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儲藏、使用等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建設管理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

          2.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

          (二)專家技術保障

          根據需要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決策提供咨詢、指導。

          (三)物資資金保障

          1.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相關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市政府負責協調解決。

          2.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各生產經營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保險業務。

          (四)通信信息保障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通信網絡、重大危險源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報送、發布等格式和程序。

          (五)醫療救護保障

          市衛健委、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人員、藥物、設備,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能力。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開設特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

          八、預案管理

          (一)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及時組織預案評估,并適時修改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二)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宣傳,加強對本地、本部門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從業人員的培訓。按照規定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九、表彰與責任追究

          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對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及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附件: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

          ??????2.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一般處置原則與要點

          附件1-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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