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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關: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標???????題: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關于印發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發文字號: 孟政辦〔2023〕3號
          發布時間: 2023年02月10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關于印發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孟政辦〔2023〕3號


          孟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轉發《關于印發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

          實施方案的通知》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印發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焦政辦〔2022〕100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我市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2月3日


          焦政辦〔2022〕100號


          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12月16日


          焦作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意見》(國辦發〔2021〕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2〕62號)和《焦作市“十四五”數字政府建設規劃(2021—2025年)》,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有力支撐我市數字政府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錨定“兩個確?!?,深入實施數字化轉型戰略,建立健全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數據共享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和人民群眾、支撐政務決策和提升管理服務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焦作提供數字支撐。

          (二)工作目標。2023年年底前,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更加完善,全市一體化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全面建成。

          ——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全面落實《焦作市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焦作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政務數據共享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工作監督、評價有效實施。

          ——技術體系更加完備。依托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數據供需對接更加精準順暢,共享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高。

          ——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和標準規范體系建設,實現共享數據全流程標準化管理,數據治理能力持續增強,政務數據共享分級分類應用持續深化。

          二、組織領導

          (三)建立工作機制。市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政務數據共享議事協調機制運行,牽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相關決策部署,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審議數據共享重要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各部門落實數據共享責任;推進數據共享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和安全保障機制建設。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作為市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承擔市級議事協調機制日常工作。(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四)明確職責任務。各縣(市、區)要建立完善本轄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機制,落實共享責任,推進數據歸集利用、充分共享;市直各部門要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本部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推進本部門、本行業政務數據共享目錄編制、數據歸集、供需對接及共享應用,協調推動國家垂直管理、省垂直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回流和市內共享。(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三、技術支撐

          (五)強化網絡支撐。堅持拓展與提升并重、外網與內網并舉,一方面,集約利用現有網絡資源,拓展市電子政務外網覆蓋范圍,按需向學校、醫療機構、國有企業和村(社區)延伸,有效滿足基層一線數據共享需求和業務開展需要;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市電子政務內網支撐能力,滿足市電子政務內網數據共享交換需求。各縣(市、區)、各部門現有各類業務專網按要求接入市電子政務內網或外網,原則上不再新建業務專網或搭設部門間專線,暢通網間數據共享通道。(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六)加強體系建設。2023年年底前,通過統籌管理、按需匯聚、整合共享、關聯應用政務數據,依托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形成標準統一、布局合理、管理協同、調度有序、安全可靠的全市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持續完善人口庫、法人庫、電子證照庫和信用信息庫,聯通共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庫,逐步建立相關行業領域特色專題庫。(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七)強化平臺支撐。完善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用戶管理、數據申請、供需對接、數據回流等功能。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業務外,各縣(市、區)、各部門原則上要依托國家、省、市三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展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不得新建共享交換平臺,存量非涉密政務信息化項目要聯通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政務數據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高效便捷共享。按照《焦作市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焦作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市直各部門政務信息化系統要統一接入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并按要求共享交換數據資源,新建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方案中應包含信息資源目錄、數據共享清單、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和模式等,項目建成后要將信息資源目錄納入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管理。(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四、管理服務

          (八)編制目錄清單。在各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的指導下,各縣(市、區)、各部門依法依規梳理、編制、維護本轄區、本部門政務數據目錄,根據信息核驗、信息查詢、數據分析、業務協同等業務需要,提出數據共享需求,形成數據供需對接清單;匯總形成市、縣兩級數據目錄、數據供需對接清單,納入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統一發布、運行管理、及時更新。(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九)加大供需對接。依托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政務數據對接服務統一管理、統一授權,提供一站式數據共享服務。數據使用部門按需在市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提出數據使用申請,數據提供部門根據申請組織開展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及時匯聚、更新、維護本部門政務數據,滿足各項業務需求。(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十)強化質量管理。推進數據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明確數據采集、存儲、提供、匯聚、共享、應用等各環節質量和職責要求,以應用效果倒逼數據質量提升,運用多源比對、關聯分析、快速校核等技術手段推進數據協同治理,不斷提高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可用性和時效性。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研究制定數據質量管理規范和數據統一匯聚、共享等流程標準,建立完善數據質量問題反饋渠道。數據提供部門要建立數據質量閉環管理機制,細化數據采集、存儲、提供等質量標準,開展數據質量自查和異議數據核查,異議數據核查原則上應于異議提出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使用部門要及時反饋數據使用情況和異議問題,提出質量提升建議。(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十一)按需深度融合。利用“焦我辦”城市門戶APP等平臺,總結“一件事一次辦”“跨省通辦”“全豫通辦”“全市通辦”等成效,圍繞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明確共享標準,界定共享權責,加快有普遍需求的水、電、氣、暖、金融、醫療等重點民生領域數據共享共用,穩步推動社會數據與政務數據深度融合,鼓勵各縣(市、區)、各部門探索更多融合創新場景,形成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數據融合發展良好局面。(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金融工作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焦作銀保監分局、國網焦作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十二)提升應用能力。圍繞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市建設,積極推動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技術應用,促進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共享數據在輔助政務決策、支撐政府履職、服務企業群眾等方面應用,積極推廣數據應用優秀案例。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及時掌握共享數據調用類型、數量、頻次和應用場景,準確把握共享數據使用情況和應用效果,開展數據應用效能綜合分析評價,提升共享數據應用能力。(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五、安全保障

          (十三)完善安全機制。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會同網信、公安、保密、密碼管理等部門推進數據共享安全保障制度建設,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務數據采集、匯聚、存儲、共享、開發利用等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強化工作秘密等重要敏感信息的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數據共享安全管理責任。建立數據安全評估制度、安全責任認定機制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時處置機制,完善數據共享全周期安全保障措施,加強身份鑒權、數據脫敏、數據加密、防篡改等方面的安全可靠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增強數據安全預警、溯源和處置能力,提升整體防護水平,確保數據共享安全可控。(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委網信辦、機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十四)保障數據安全。數據提供方要加強對共享數據的分級分類管理,落實數據采集、歸集、整合、提供、審查等環節安全責任,防范數據泄露和被非法獲??;使用方要加強共享數據授權管理和使用監管,按需申請共享數據,嚴格控制共享范圍,確保共享數據規范使用,不被泄露、濫用、篡改。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健全安全管控體系,保障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安全可靠運行。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強化對參與政府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的監管,監督有關企業嚴格履行數據保護義務,防止其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政務數據。(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六、質量標準

          (十五)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焦作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制度,明確數據共享各方權利、責任和義務,實現對政務數據資源采集、傳輸、存儲、利用等的規范管理。(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司法局)

          (十六)落實標準規范。推進政務數據標準規范體系建設。圍繞與數據共享相關的業務、技術、安全、管理等工作,細化落實國家、省標準規范,加快制定基礎庫建設對接、數據目錄分類、數據匯聚分級等關鍵標準規范。(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市直部門)

          七、實施保障

          (十七)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合理安排經費支持政務數據共享,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各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對相關項目數據共享情況提出審核意見,對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項目不予審批,不安排建設、運維和購買服務資金。對政務數據共享相關經費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十八)強化監督評估。研究制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監督評估辦法,建立評估評價常態化機制,加強對各縣(市、區)、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情況的督導考核,對數據共享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表揚。按程序將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對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通過約談、督查等方式推動落實。(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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