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 (國辦發〔2020〕24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令第724號)、《河南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豫人社規〔2022〕4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推行工程擔保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2〕71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促進全程電子化業務更加高效規范,促進政府采購類和工程類項目更加健康發展。我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電子保函一體化平臺”(后簡稱“平臺”)供應商,歡迎供應商前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孟州市“電子保函一體化平臺”建設服務項目
二、平臺及運維要求
(一)平臺由中選供應商無償開發并免費提供(包括提供免費質保、升級和維修服務)。
(二)中選供應商自主選擇提供電子保函業務的專業擔保機構;通過平臺提供在線擔保業務的承保人其所開具的電子保函必須具備合法性、唯一性、真實性、保密性、可追溯性,平臺需提供查詢和驗真服務;平臺開發須符合《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之規定,確保平臺運行安全性和信息保密性。
(三)平臺應實現全程電子化、無紙化操作,實現投標保證金保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保函、履約保證金保函、質量保證金保函等全品類保函業務的全流程電子化辦理功能。
(四)平臺應滿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社局、住建局、財政局、交通局等涉及各類保函管理的主管部門的業務需求,各主管部門管理本管理領域內的電子保函業務。
(五)中選供應商對系統建設、運維服務涉及的所有數據負有保密責任,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不得使用、傳播或公開平臺數據信息。
(六)供應商須擁有電子保函類開發完備的成熟產品,且對平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如由此產生的法律糾紛,中選供應商承擔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七)平臺頁面欄目設置簡潔、合理,采用適當的圖片格式和精煉的語言代碼來保證平臺的訪問速度,能讓用戶迅速準確地找到所需信息。
三、參加此次征集的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供應商建設運行的電子保函類服務平臺應具備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及以上能力。
(三)具有在縣(市)及以上對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電子保函平臺的開發、建設和運維成功案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平臺功能需求
(一)平臺角色
業主(招標或采購人)登錄、企業登錄、平臺管理員登錄。
(二)首頁模塊
主要提供新聞資訊和政策法規等信息。
(三)保函模塊
項目查詢:平臺內項目,通過關鍵字,查詢選擇該項目詳情。
保函申請:填寫/確認保函信息,繳納保費出具保函。
保函訂單:提供保函下載、發票申請、發票下載功能。
保函管理:提供保函批改、保函退保、保函查驗真偽功能。
(四)用戶中心模塊
個人信息:企業信息維護。
消息通知:用戶獲得保函申請進展。
人工客服:提供在線客服支持。
(五)報案索賠
提供招標方報案索賠功能。
(六)平臺管理
數據分析:提供平臺項目、注冊企業、開具保函等數據的分析功能。
信息追溯:提供保函開具全流程追溯功能。
五、供應商報名提交的材料
所有材料報名時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核實,復印件留存備案,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一)營業執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本人參加時不需提供);
(三)授權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本人參加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
(五)電子保函服務平臺類知識產權證書;
(六)帶有“電子保函”字樣軟件著作權證書;
(七)供應商建設運行電子保函類平臺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證書。
(八)具有至少一個縣(市)及以上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電子保函平臺的開發、建設和運維成功案例材料(提供協議或合同原件)。
(九)平臺功能介紹及實際項目操作截圖。
六、報名材料的遞交
(一)遞交時間:2022年11月16日17:00(北京時間)前。
(二)遞交地址:孟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聯系人及電話:吳女士 0391—8292260
七、評審工作
(一)本項目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評選。
(二)各供應商必須自覺遵守評選活動規則,不得干擾評選活動的各項工作,不能有操縱壟斷、惡意串通行為,一經發現本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或宣布評議無效。
(三)2022年11月18日8:00我單位將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并視情況通知報名供應商對“電子保函一體化平臺”進行現場演示。
備注:參與報名及公開征集活動的人員應按要求落實人員登記、健康檢測和個人防護等疫情防控措施。
孟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