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機構改革以來,應急管理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對我市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不適應新形勢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需要。2019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的頒布實施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的重新修訂,為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和預案的編制、實施和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明確了新的方向。同時,新修訂的《孟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印發實施后,原《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上位預案不能有效銜接,也不能滿足現實工作要求,亟待修訂完善?,F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南省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響應辦法》《河南省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焦作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焦作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三、起草過程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以及《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焦作市生產安全事故等四個應急預案的通知》相關要求,孟州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對原《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在經過專家論證、充分征求吸納各方意見基礎上,2023年1月18日,經市政府同意印發了《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四、內容說明
方案明確了《孟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工貿行業事故應急預案》《孟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預防、監測與預警、事故分級和響應原則、響應行動、應急保障以及預案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