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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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征集起止時間:2022年7月19日至8月20日
2022年7月19日
孟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表彰在質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績效的單位,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或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提高質量總體水平,促進產業振興,增強我市經濟綜合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河南省省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和《焦作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孟州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孟州市市長質量獎”(以下簡稱市長質量獎),是孟州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授予在我市登記注冊、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實施卓越績效模式管理、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本行政區域同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
第三條?市長質量獎的評審遵循企業自愿、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和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市長質量獎每兩年評審一次,每個評審年度依據孟州市企業發展狀況確定評選名額。申報單位均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同時,原則上每年可評定數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為加強對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市質量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管理工作,設立“孟州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下設秘書處,地點設在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長質量獎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評委會主任委員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評委會委員由具有廣泛代表性和權威性的知名學者、質量專家、企業管理專家、行業人士和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評委會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審定市長質量獎評審標準、實施指南和評審工作程序,研究決定市長質量獎評審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和提出擬獎名單。
第七條?秘書處負責起草市長質量獎評審實施細則、評審指南和評分標準,受理申報單位材料、建立評審員專家庫、組織材料評審、現場評審及日常監督管理。每個評審年度根據申報行業的實際情況,隨機從專家庫中抽取有關行業專家,組成相關專項評審組。專項評審組須由3—7名評審員組成,實行專家評審制。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八條?申報市長質量獎的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在孟州市行政區域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正常運行五年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放寬至三年;
(二)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具有先進的質量理念和明確的質量發展目標,能夠提供優質的產品服務。采用卓越績效模式管理并提供包含3年數據和信息的自評報告;
(三)具有杰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質量水平、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在上年度居本行政區域同行業前列;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四)品牌優勢突出,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獲得國家、省、市相關榮譽稱號的企業可優先列入評審范圍。
第九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市長質量獎:
(一)不符合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二)國家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內有質量、安全、環保等責任事故(按行業規定);
(四)近三年國家、省、市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的,服務行業存在嚴重服務質量問題的;出口產品發生因質量問題而導致的國外索賠、退貨、通報調查的;
(五)近三年內參加市長質量獎評審活動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
(六)近三年內發生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第四章?評審標準
第十條?市長質量獎的評審標準主要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評審標準內容包括領導,戰略,顧客與市場,資源,過程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結果等。
第十一條?為保證市長質量獎評審標準的有效實施和在不同行業評審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標準要求下,可按行業類別分別制定評審標準實施細則。根據行業特點,實施細則重點在經營規模、質量管理、科技進步、市場占有率、誠信記錄和社會貢獻等方面擬定推薦標準,以保證市長質量獎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第十二條?市長質量獎的評審主要包括申報單位資格審核、材料評審、現場評審和評委會審議,材料評審和現場評審均依據評審標準逐條評分后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章?評審程序
第十三條?每次市長質量獎評審前,由秘書處在市級主要媒體、網站上發布本次市長質量獎的申報公告。
第十四條?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在自愿的基礎上,按照公告要求,如實填寫《孟州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書》和自評報告,同時提供有關證實性材料,并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報材料。
第十五條?秘書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提交相關專項評審組。評審組根據材料評審、現場評審等情況,進行打分,秘書處根據評審組的打分情況進行綜合排序,提出市長質量獎獲獎候選名單,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市長質量獎獲獎單位。
第十六條?秘書處對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的獲獎單位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對公示沒有異議的獲獎單位,經分管副市長審核并報經市長審簽后,由市政府發文公布,并向獲獎單位頒發市長質量獎獎牌(獎杯)、證書和獎金。
第六章?獎勵及經費
第十七條?市政府對獲得市長質量獎榮譽稱號的單位給予一定獎勵。
第十八條?市長質量獎的獎金和評審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實行??顚S?。
第十九條?市長質量獎獎金主要是用于獲獎單位的質量持續改進、質量攻關和人員培訓、質量檢驗機構和實驗室建設的投入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建立獲獎單位定期巡訪及動態管理制度,有關部門應及時了解獲獎單位的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等情況,督促其保持榮譽,不斷提升改進績效。
第二十一條?獲獎單位有義務宣傳、交流其質量工作先進經驗和成果,發揮典型帶動和示范作用。獲獎單位可以在有關活動中宣傳獲得市長質量獎的榮譽,但必須標明獲獎的時間。
第二十二條?曾獲得市長質量獎的單位再次獲得同類獎項的,市政府不再給予資金獎勵。
第二十三條?承擔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的有關機構和人員要依法保守申報單位的商業或技術秘密。
第二十四條?對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市長質量獎榮譽的單位,秘書處應提請市政府批準撤銷其市長質量獎稱號,收回獎牌(獎杯)、獎金、證書,并予以曝光,該單位6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市長質量獎。
第二十五條?秘書處應切實加強對評審工作的監督,對在評審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員,取消其評審工作資格,并提請其主管部門或所在工作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評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行業的評審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睹现菔腥嗣裾k公室關于修訂印發孟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孟政辦〔2016〕85號)同時廢止。